YD/T 1703-2007.Carrier-class IP QoS Architecture.
1范围
YD/T 1703规定了电信级IP业务的定义及其QoS需求,以及以承载网资源控制和管理为核心的IP QoS体系架构、接口模型和相应的QoS控制流程。
YD/T 1703适用于我国电信级IP网络,适合从运营商网络边缘设备到边缘设备的网络范围,包括接入网和核心网,用户驻地网不在该架构的规定范围内,但在某些情况下可配合该架构的要求做适当的配置以获得真正的端到端QoS保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TU-T E.800 (1994)关于QoS和包括 可靠性在内的网络性能的术语和定义
ITU-T E.860 (2002)SLA框架
ITU-T Y.1541 (2002)IP业务的网络性能指标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 服务质量(QoS)
ITU-T建议E.800中把QoS定义为用户对业务满意程度的业务性能的综合体现。QoS包括业务性能和业务差别两层含义。体现业务性能的关键指标通常包括带宽、时延、抖动和丢包率,对业务性能的保证应该是与可保证的最低水平相当或在其之上的、端到端的、一致的、可预期的。业务差别是指对不同的用户或业务应用提供不同等级的性能保证。
3.1.2电信级 IP业务(Carrier-class IP Service)
指IP网上承载的具有运营级质量要求、需要有严格QoS保证的电信业务,如语音、视讯会议、视频点播业务等。
3.1.3服务等级协定(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