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69-2006.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city area monitoring and alarming network system.
1范围
GA/T 669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简称联网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备研发.生产的依据。
GA/T 669适用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监挖报整联网系统,其他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可参考采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271- 2006 信息安 全技术信 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監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 367-2001视频安 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79--2002报警传输系统申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和协议
YD/T 1171- 2001 IP 网络技术要求
-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1.1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city area monitoring and alarming network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通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技术,在城市范围内构建的具有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处理等功能的能够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互控的综合网络系统。利用该系统,可对城市范围内筹要防范和监控的目标实施有效的视频监控报警处置,并可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