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063-2017.Road tanker for light fuel transportation-Vapor recovery system.
1范围
QC/T 1063规定了道路运输轻质燃油罐式车辆上安装的油气回收组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QC/T 1063适用于道路运输罐式车辆的油气回收系统中油气回收组件,其运输介质仅限于GB12268界定的柴油或轻质燃料油(UN号1202).车用汽油或汽油(UN号1203)、煤油(UN号122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268危险 货物品名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油气回收系统vapor recovery system
用于装卸油时将油气密闭输人/输出罐体并进行回收的装置;油气回收系统包括油气回收耦合阀、油气回收阀、通气阀、气动联锁阀、密封盖、控制管路和连接管路等。
3.2油气回收组件vapor recovery assembly
包含油气回收阀、油气回收耦合阀、通气阀和防尘盖.
3.3油气回收阀vapor vent valve
用于控制油气输人/输出罐体的快速闭止阀.
3.4油气回收耦合阀vapor adaptor valve
用于罐体与外部对接,传输油气的快速闭止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