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79.2—2007.
1范围
SN/T 187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卫生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食品人员的卫生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的7t 1879.的本部分
2.1
从业人员practitioner
从事食品及其原料和半成品、成品类工作,有可能与食品发生直接接触的工作者。
2.2
食品food
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出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宜助餐等爱
2.3
原料material
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同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2.4
半成品semi-manufactura goods
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十步预主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2.5
成品finished product
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传的可直童接食知的食品。
3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3.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年法》的规t,每年至少进行-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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