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52-2004.
1范围
SN/T 1352规定了出口鲜竹笋的抽样﹑检验、结果判定方法和检验有效期。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鲜竹笋的检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应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应于本标准。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14食品中锌的测定GB/T 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
SN 0145出口蔬菜及蔬菜制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检验方法SN/T 0188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SN 0334出口水果和蔬菜中22种有机磷农药多残留量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规格specification
按鲜竹笋的最大横截面直径或重量来划分本级笋.邻级笋和隔级笋。
5检验
5.1感官检验
5.1.1检验场所条件
检验场所应清洁干燥,无异味,保持自然光线,避免阳光直射,同时具备白色检验平台。
5.1.2仪器及用具
a)天平:感量0.1 g.5 g。
b)游标卡尺(0 cm~15 cm)。
c)镊子.搪瓷盘、毛剧。
5.1.3 外观、色泽及气昧检验
将样箱逐件开启,取所有竹笋,平铺于检验台上,用肉眼观察其形状,大小、洁净度和匀整度;检查颜色、光泽,并嗅辨气味。发现异常时要逐个剥去外壳进行检查。
5.1.4规格检验
按照规格要求,用游标卡尺量其最大横截面直径,将本级笋、邻级笋、隔级笋分别置于搪瓷盘内,在感量为5 g的天平上分别称量,按式(1)分别计算本级笋,邻级笋,隔级笋的百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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