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088-1993.
1主题内容和适 应范围
DZ/T 0088规定了地质钻探用钻塔的载荷和几何尺寸参数系列,以及型号命名方法。
DZ/T 0088适用于地质岩心钻探、水文地质钻探以及水井、地热钻探的散装、车装式钻机配用金属钻塔(含钻台 —— 下同) ,但不适用于车装动力头式钻机。
2钻塔系列及其主要技术参数
2.1该系列对载荷、塔高均规定了统一的技术参数,两者间并具有确定的对应关系。按其设计的属基础系列钻塔。
凡载荷、塔高采用表列统一的技术参数,但不按照表列确定的对应关系进行设计的,属派生系列钻塔。
2.2四脚钻塔(H型)除应遵守上述规定外,对顶宽和塔腿在结构面内的斜度,还应按表列统一数据设计,以求实现构件通用化和塔布、底座规范化。
3钻塔型号编制规定
3.1钻塔分四脚塔形、三脚架形、人字形和桅杆形四种,其型式代号是用“形象”接近于钻塔结构特点的拉丁字母表示的,规定:
I一表示桅杆型
A一表示人字型
Y一表示三角架型
H一表示四脚塔型
3.2 钻杆具有的功能特征,用拼音字母表示,规定:
C一垂直岩心钻孔用.
X一倾斜岩心钻孔用
S一水井钻孔用
R一地热钻孔用
3.3型号编制格式
对于基础系列的钻塔,只须编制结构型式、功能特征和钻塔名义高度三部分;对于派生的变型钻塔尚须在尾部编入大钩最大起重量部分。
4采用系列标准的条件
按本系列载荷设计、使用的钻塔,应遵守:风速小于22m/s时,钻塔可继续担负提升工作载荷,但不准强力起拔的原则;在风速大于25m/s与小于36m/s时,钻塔必须停止担负提升工作载荷,并拆下塔布,防止倾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