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524-1999.
1总则
QC/T 524规定了汽车发动机在台架上所进行的动力性、经济性及其它重要性能的试验方法。
1.1适用范围
QC/T 524适用于汽车用往复式内燃机,包括四冲程及二冲程、水冷及风冷、增压及非增压的汽油机和柴油机。
凡新设计或重大改进的发动机定型试验转厂生产的发动机验证试验以及现生产的发动机抽查试验等均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1.2 引用标准
GB/T3847--1983《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
GB/T3845--198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
GB/T 1859- -1980 《内燃机噪声 测定方法》
2名词术语
本章中所列的各种功率系指全负荷(汽油机油门全开,柴油机齿条位于额定供油量位置)时,在不同条件下,将测功设备所测得的转速及扭矩值经计算而得出来的功率,以千瓦(马力)表示。
2.1实测 有效功率(Observed brake power):发动机在实际进气状态下所输出的功率。
2.2校正 有效功率(Corrected brake power):实测有效功率校正到标准进气状态下的功率。
2.3净功率(Netpower):发动机带全套附件时所输出的校正有效功率,所带附件按第7章的规定。
2.4总功率(Grosspower):发动机仅带维持运转所必需的附件时所输出的校正有效功率,所带附件按第7章的规定。
2.5额定功率(Ratedpower):制造厂根据发动机具体用途,在规定的额定转速下所规定的总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