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232-200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手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232-2009.Strength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brake handle of motorcycles and mopeds.
1范围
QC/T 232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用制动手柄的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QC/T 232适用于摩托车制动手柄。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制动手柄brake handle
安装在驾驶手把上。驾驶员通过握紧手柄-手把实现摩托车减速或停车。
2.2屈服变形yield deformation
试件所承受的载荷增加到一定值后不再递增,但却产生着不断增加塑性变形。
3强度要求
3.1 制动手柄的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等缺陷。
3.2 制动手柄的强度见表1 ,试验中试件不应开裂。
4试验方法
4.1试验设备
4.1.1压力试验机符合以下要求:
a)额定压力: 600N ~ 1000N;
b)读数值: ≤5N; .
c)施压推 进速度:(30 +2)mm/ min。
a)试件所使用的支承轴和止动销的强度刚度应能满足试验需要,不低于摩托车产品的支承轴和制动销;
b)支承轴表面 应涂上润滑油;
c)压头与试件接触部位的半径为10mm;
d)止动销应为可拆卸的 止动销。
4.2测量工具
测量试件位置变动量的量具,其读数值为0. 05mm。
4.3试验条件
每次试验试件不少于3件。
4.4试验步骤
4.4.1将试件安装在试验装置 上。压头接触点(即图1中的着力点A)距试件球头内侧30mm。过接触点的手柄轮廓面横截线的切线应垂直于压头推进方向(即图中x方向)。测定接触点x坐标,设计为原点。
4.4.2压力试验机在 X方向以4.1.1 c)所规定的推进速度均匀施加压力至255N ,解除压力后测定A点在X方向的位置变动量Ax。
4.4.3重新加大压力 至343N时解除压力,测定A点在X方向的位置变动量Ax。
4.4.4再加大压力至 588N时稳定压力,检查压头是否继续推进。
4.4.5试验过程中 目视试件是否开裂,试验结束后探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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