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828一1993.
4.10乳罐的内壳体内侧面与封头相交内圆角半径不小于25mm,其他圆角半径不小于3mm,内部永久附件需焊接牢固,其焊縫圆角半径不小于6 mm。
4.11水冷罐, 当冷却介质温度为0.5~ 1.5乙时充人的乳量为乳罐的50%,从起始温度35C到终止温度4土1心时止,冷却延续时间不超过3.5h。
4.12贮乳罐有 良好的保温性能。当罐内外温差小于16C时,经18h存放罐内物料温度变化不超1 C;当温差大于16C时,经18b存放物料温度变化不超2 C。
4.13封闭式贮乳罐的人孔应有良好的封闭性,贮存的乳液不准泄漏。
4.14贮乳罐的外壳采用不锈钢薄钢板、铝合金板或带防锈涂面的碳钢板制造,应保证保温材料不泄漏污染乳液。
4.15 10kL以下的贮乳罐应有水平可调节的支脚; 25kL以. 上贮乳罐应安装在底座上。贮乳罐出料管中心对地面应有足够的高度,- -般不小于300mm。
4.16凡 与物料接触的金属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6μm.
4.17贮乳罐 的焊缝及冷却腔的焊縫应符合GB 150的焊接、检验与验收的规定。与物料接触的焊縫焊后修廳平整,粗糙度Ra值不大于6.3μm。应保证密封性能和强度要求,不允许有影响强度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4.17.1冷 却腔即冷却介质工作时流经的乳罐空间。
4.18外购件、外协件应有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否则应由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4.19贮乳罐除不锈 钢制造的零部件外,凡裸露的外表面应涂漆。其涂漆质量应符合QB/T1588. 4的规定。
4.20攬拌 装置的润滑系统不得使润滑油漏入罐内污染乳和与乳接触的零件表面。
4.21乳鏞的盖或人 孔应保证维修人员的安全出入,以便能进行周期检修。
4.22凡与操 作人员接触的零部件不得有尖校。
4.23乳罐应有梯子或操作平台。 台面与梯子踏板应具备防滑性能。
4.24乳罐正常 工作时的噪声不应高于80dB (A)。
4.25乳罐机体 上应备有吊装环式专门吊装装置。
4.26当用户遵守本 标准和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运输贮存和使用条件,产品自出厂之日起12个月内,因制造质量不良发生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产品零件。易损件及因自然或人为损坏的零部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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