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4-2009.Tyre air-pressure gauge for automobile.
1范围
QC/T 14规定了汽车用轮胎气压表(以下简称气压表)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储存、保管。
QC/T 14适用于测量汽车轮胎充气压力的仪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 625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727- -2007汽车 、摩托车用仪表.
3分类
气压表按结构型式分为标尺式和指针式。
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 产品文件:
4.1.1.1气压表应符合 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4.1.1.2气压 表的外形和标志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
4.1.2气压表气嘴头部分与轮胎气]嘴的配合尺寸:气压表气嘴头部分与轮胎气门嘴的配合尺寸为φ8(见图1)。
4.2 外观
4.2.1气压表的分度线 数字、符号及其他标志应清晰,无划痕等缺陷。
4.2.2指针式气压 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清晰,无影响准确读数的划痕和折光。
4.3漆层和镀层
4.3.1漆层应均匀,无气泡、堆积流溢和划痕等现象,其与被覆盖物表面的结合应牢固,在经受耐温度变化试验后,应无皱缩或起层现象。
4.3.2电镀层 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的规定。
4.4指示状态
4.4.1气压表的指示部分运动应平稳,允许有轻微跳动,但应无卡滞现象。
4.4.2在压力取消以后 ,气压表的指示部分应停止在被测压力值上,无倒退现象。在没有压力时,用手按动回位机构或按下标尺,气压表的指示部分应返回初始位置。
4.5基本误差
在4.1.3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气压表的基本误差以上量限压力值的百分数( % )表示。其值在测量范围内任何位置均应符合表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