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028-2017.Cereals fiber.
5.4食品安全要求
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6试验方法
本方法中所用的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GB/T 6682一2008中三级水的规格:所用试剂,在未注明其他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
6.1感官要求
取适量试样,放在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试样的色泽和状态,有无外来杂质,并嗅其味,做好记录。
6.2总膳食纤维含量(以干基计)
按GB 5009.88规定的方法测定。
注:当产品中含有低分子质量的可溶性膳食纤维,可按GB/T 22224-2008 第二法给出的方法测定,作为膳食纤维含量最终结果。
6.3干燥失重
按GB 5C09.3一2010中“直接干燥法”测定,干燥温度为〈105±1)℃,干燥时间为3上。
6.4pH
6.4.1 仪器和设备
酸度计:精度0.01 pH,备有玻璃电极和甘汞电极(或复合电极〉。
6.4.2分析步骤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调试和校王酸度计。
称取10.0 g试样,加入90 mL除去二氧化碳的pH在6.8~7.2的水,晃动或玻漓棒搅拌混合(约5 min)后,静置1 h,用水冲洗电极探头,用滤纸轻轻吸干.然后将电极插入待测液中,调节温度调节器,使仪器指示温度与待测液温度相同,稳定(约2 min)后读数。所得结果表示至Ⅰ位小数。
注:电极插入溶液的深度,以漫沙电极且不激起沉淀物悬浮为宜。
6.4.3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6.5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6.6淀粉含量(以干基计)
按GB/T 5009.9规定的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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