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764-2018 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764-2018.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onitoring of hydraulic tunnels.
1总则
1.0.1为规范水工隧洞安全监测, 掌握水工隧洞运行性态,指导工程施工和运行,反馈设计,降低安全风险,制定本标准。
1.0.2 SL 764适用于水利水电 工程1级、2级、3级水工隧洞的安全监测; 4级、5级水工隧洞可参照执行。水工隧洞级别划分应按GB 50201《防洪标准》、SL. 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和SL 279《水工隧洞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1.0.3安全监测对象应包括泄洪(排沙)洞、输水洞、引水隧洞、尾水隧洞、导流洞、压力钢管、调压室、尾闸室、封堵体.等。其他如地下厂房、主变室、交通洞、母线洞、通风洞等非通水水利水电工程隧洞的安全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4安全监测应包括施工期监测和运行期监测。
1.0.5安全监测方式应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
1.0.6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前,应进行检测、校准;测量仪表应定期检定/校准。
2术语
2.0.1水工隧洞安全监测hydraulic tunnel safety monitoring
利用巡视检查、仪器监测与分析手段对水工隧洞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的过程。
2.0.2施工期监测construction period monitoring
从开始施工到投入运行前(含充水试验期)进行的安全监测。
2.0.3运行期监测operation period monitoring
投人运行后进行的安全监测。
2.0.4监 测断面monitoring section
对水工隧洞工程安全有控制性作用,并集中布置有监测仪器的断面。
2.0.5内水压力 监测internal water pressure monitoring
对作用于水工隧洞内壁水压力的监测。
2.0.6外水压力监测external water pressure monitoring
对作用于水工隧洞外壁水压力的监测。

SL 764-2018 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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