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749-2014.Integrated dental floss and handles.
4.4 定量包装
牙线棒的定量包装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獲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5 包装外观
包装应光洁、端正,图案应印刷清晰,套色准确:包装应平整,无开裂、开胶现象。
5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的水,除特殊规定外,均为符合GB/T 6682规定的水。
5.1微生物指标
5.1.1试样制备
在无菌条件下,取5支牙线棒,置于s0 inL天菌生理盐水中(事先放入数颗玻璃珠)摇匀,作为检液,备用。
5.1.2 测定程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四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相关规定进行。
5.2 有毒物质限量
按GB 1934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感官 指标
5.3.1 外观:牙线棒在自然光线或40W灯光下距离300 mm目刻,并可用手感检测,对于不易目视处,应借助放大境或电子S微镜观察。
5.3.2脱色试验: 用充分浸透65%乙醇的棉花,在手柄和牙线上用力往返擦拭100次,目测观察棉花上是否有颜色,
5.4牙线棒断裂强力
5.4.1 仪器装置
a)夹持器:应具有调节装置,使其在夹持牙线时需给予适当的夹持力,以防止牙线滑移:夹持器钳口与试样接触的表面可有一层村面,使试样在夹持区域内的滑移或损伤降低到最小程度;
b)挂钩:拉伸强度不低于100N, 表面光滑,直径(3.0士0.5) mm;
c)挂绳:拉伸强度不低于100N:
d)砝码:质量1kg;
e)容器:用于水中浸演试样:
f)其他试验工具:试验所需的秒表、支撑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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