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254—2011.Ceramic winebottle.
6试验方法
6.1铅、镉溶出量
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按GB/T 3534执行。
6.2吸水率
吸水率的测定按GB/T 3299执行。
6.3容积及尺寸的允许误差
6.3.1容积、口径内径、高度
产品的容积、口径内径、高度的误差按GB/T 3301执行。
6.3.2幅径
以肚幅最大周长除以圆周率T计。
6.4裂穿和渗漏
先用目测和敲击方法检测是否有裂穿现象,若无裂穿现象,将试样注满水后,放置试验台上静置24h,观察制品外部有无水印或水珠。
6.5压力试验
6.5.1仪器、设备
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不小于0.5MPa,精度土0.05MPao6.5.2试验步骤
6.5.2.1 将样品与空气压缩机排气口连接。
6.5.2.2关闭排气口,开启空气压缩机直至排气压力达到0.5MPa。
6.5.2.3开启排气口,检查样品与空气压缩机连接处是否漏气,若漏气,关闭排气口,重新连接。
6.5.2.4 将样品内气压保持在0.5MPa,保持5min。
6.5.2.5关闭排气口,缓慢将样品与空气压缩机连接处拆开,取出样品。
6.6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按表3所列缺陷进行检验,进行检验时所处环境的光照度不低于300lx,目测产品间距离在50cm左右。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7.2交收检验
7.2.1每件产品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全数检验并经交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7.2.2交收检验项目为本标准5.4、5.6规定的内容。
7.2.3交收检验按GB/T 2828.1一2003的各项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检验水平及抽样方案见表4,一次正常检查抽样的合格判定数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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