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338一2012.Rule of furniture drawings.
1范围
QB/T 1338规定了家具图样的画法规则。
QB/T 1338适用木质家具制图,其他家具产品制图可參照使用。
QB/T 1338适用于手工制图、计算机制图及其辅助制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09.1技术制图 标题栏
GB/T 14689技术制图图纸幅 面与格式
GB/T 14691技术制图字体
GB/T 14692技术制图投影法
GB/T 17304 CAD通 用技术规范
GB/T 17450技术制图图线
GB/T 18594技术产品文件字体拉丁字母、 数字和符号的CAD字体
GB/T 18686技术制图CAD 系统用图线的表示
3一般规定
3.1图纸幅面、 图框与标题栏
图纸幅面、图框按GB/T 14689有关规定,标题栏按GB/T 10609.1有关规定。
3.1.1图纸幅面
图纸幅面优先采用表1所规定的基本幅面,必要时可选用加长幅面。加长幅面按基本幅面的短边(B)成整数倍增加加长幅面,具体规格尺寸见图1。
4.3.2全剖视图
用剖切面完全地削开家具或其零、部件所得的剖视图,见图5a)中A-A.图11中A A.图13中A-A。
4.3.3半剖视图
当家具或其零、部件具有对称平面时,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的投影,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 另-半画成视图,称为半剖视图,如图11中的主视图。当家具或其零、部件接近于对称,不会引起误解时,也可画成半剖视图。
4.3.4局部剖视图
用剖切面局部剖开家具或其零、部件所得的图为局部剖视图,如图5b)中的B向。局部剖视图用波浪线与视图隔开,也可移出画在视图外,见图17中A-A。
4.3.5剖切符号
剖切符号用断开的长度约6 mm~8 mm的粗实线绘制,尽可能不与轮廓线相交,如图5a)、图12、图13所示。在剖切符号两端作一与之 垂直的长度约4 mm~6 mm的粗实线,以表示投影方向,见图11.
4.3.6 剖视标注
4.3.6. 1当剖切平面的位置处于对称平面或位置清楚明确,不致引起误解时,可省略剖切符号,如图1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