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91-2014 乙基香兰素

QB/T 1791-2014.EthyI vanillin.
5.5 含量
5.5.1 仪器
5.5.1.1气机色谱仪:技 GB/T 11538- 2006 中觉5章的规定。
5.5.1.2柱毛细管桂
5.5.1.3 检侧器:氢火焰离天化检测器。
5.5.2测定方法
按GBT115382006中10指定的师积归一化法测定。
试样制备:称取1g产品溶于10mL乙睛中,报匀各用,
5.5.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 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乙基香半素典型气相色错图(面积归一化法)我见附录人。
6检验规则
6.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u厂产品都符合本杯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布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合展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3个月进行1次。
5.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 -批号作-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 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 3个~100个抽取2个: 100 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 g~ 100g.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情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H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晶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信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 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志
产品包溪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贡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井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 包装
产品应装于清波干燥、无杂味的衬有聚乙烯袋的纸板桶或马口钞听内, 或技用户要求包装。
7.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正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串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台有关部门的规定。
7.4贮存
产晶应贮存在时京、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QB/T 1791-2014 乙基香兰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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