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75-2013.Hair conditioner.
4.3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4.4包装外观 .
应符合QB/T 1685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
5.1.1 外观
取试样在室内温度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 1.2 色泽
取试样在室内温度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1.3 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2理化
5.2.1 pH
按GB/T13531.1的方法测定( 桥释法)。
5.2.2总固体含量
5.2.2.1 仪器
5.2.2.1.1分析天平: 感量0.0001g.
5.2.2.1.2 鼓风干爆箱:精度士1 C.
5.2.2. 1.3扁形称量瓶: 100 mL。
5.2.2.1.4干燥器。
5.2.3 耐热
5.2.3.1 仪器
5.2.3.1.1恒温培养箱: 温控精度士1 C
5.2.3.1.2具塞武管: φ20 mmX 120 mm。
5.2.3.2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φ20 mm X 120 mm的具塞试管内,液面高度约为试管长度的2/3处,将一支具塞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 C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具观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5.2.4耐寒
5.2.4.1 仪器
5.2.4.1.1 冰箱:温控精度士2 C ;
5.2.4.1.2具塞武管: φ20 mon X 120 mm.
5.2.4.2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中20 mm x 120 mmT的具塞试管内。液面高度约为试管长度的23处,将- - 个具塞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8 C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支具 塞试管的式样进行目测比较。
5.3 卫生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4净含量
按JJF 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5包装外观
按QB/T 1685进行检验
6检验规则.
按QB/T 1684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 销售包装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