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521-2011 留兰香 (精)油

QB/T 2521-2011.Oil of Spearmint(Mentha spicata).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 14454.4的规定。
5.5 旋光度的测定
按GB/T 14454.5的规定。
5.6 溶混度的评估
按GBT 14455.3的规定。
5.7含酮量 的测定
按GB/T 14454.13中第三法的规定。
5.8香芹酮含 量的测定
5.8.1 仪器
a)气相色谱仪:按GB/T 11538 - 2006 中第5章的规定:
b)柱:毛细管柱:
c)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8.2 测定方法
面积归-化法: 按GB/T 11538- 2006010.4指定的方法测定香芹酮含量。
5.8.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 11538 - 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应符合要求。
留兰香(精)汕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 留兰香(精)油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酮量、香芹酮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木标准的各 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 -批号作一次验收, 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 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 3个~ 100个抽取2个: 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 ~ 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指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 另一瓶留存备 查。
6.4 如检验结果中有一 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 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QB/T 2521-2011 留兰香 (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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