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625-2011 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QB/T 2625-2011.Gel ink ball pens and refills.
8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中性笔和笔芯的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8.2型式检验
8.2.1 - 般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2.2型式检验时, 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40个以上样品作为供验样本,取其中20个样品作为检验样本,并按第五章所列全部项目逐项检验。检验合格率按单项计算。各检验项目中,初写性能、书写性能、耐水性、耐光性、耐擦性、耐乙醇性、耐盐酸性、耐氨水性、耐漂白性、出芯机构灵活性、可迁移元素含量、笔套安全合格率为100%,其他项目的合格率为90%。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再次型式检验不合格,产品停止出厂;待解决问题,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
8.3 出厂检验
8.3.1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批由同一一型号的产品组成,批量由负责部门指定,在允许的情况下,应与生产方协商后确定。
8.3.2抽样
产品出厂应逐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计划按GB/T 2828.1执行。
8.3.3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试验方法、抽样方案类型、检验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按表6规定。
8.3.4判定规则
批质量的判定根据GB/T 2828.1按单项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A、B类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时,该检验批方可判为合格。出厂检验不合格批,应退回生产部门进行100%的整理和返工,整理和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对再次提交批应采用相应的加严检验抽样方案。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8.3.5批检验 后的处置
出厂检验合格批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后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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