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815—2017.
1范围
JC/T 815规定了碎云母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天然云母采、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云母碎片。
2分类
按使用要求将碎云母分为Ⅰ类、I类、Ⅲ类三个类别。Ⅰ类用于抄造非煅烧型粉云母纸、II类用于抄造煅烧型粉云母纸、IⅢ类用于磨制云母粉。
3要求
3.1碎云母吸附水含量不应超过3%。若超过3%时,供需双方可协商解决。3.2碎云母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5检验规则
5.1以60 t为一批,不足60 t,也按一批计。
5.2散装的碎云母,在车厢的四角和中央部位,或卸车后在料堆的上,中、下及四角部位随机取样,取样总数为25 kg~30 kg。
5.3袋装碎云母,采用等距离抽样,每隔n-1(n=N/20,N为本批产品总袋数,n取整数)袋抽取一袋,从该袋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每袋取样量为1 kg~1.5 kg。
5.4用堆锥四分法将抽取之样品缩分至各为1500g的试样两份,分别储存于干燥洁净的容器内,一份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作为备样。
5.5厚度的判定:50片样品厚度测量结果中,若厚度大于表1规定的不超过20片,则判定该批碎云母厚度合格,否则判定该批碎云母厚度不合格。
5.6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用备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仍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每一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类别、产地、生产厂名、净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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