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588. 5-1996.
1范團
QB/T 1588. 5规定了轻工机械产品的包装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等。
QB/T 1588. 5适用于轻工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包装。
2引用标准
GB/T 191- 1990 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13-- 1985集 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
GB/T1834--1980通用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
GB/T 13384-1992机电产 品包装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53-1993轻工机械通 用技术条件
3总则
3.1产品的包装应科学、合理、牢固.美观、经济并适应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的要求。在正常的储运、装卸条件下,应保证产品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出口产品两年内)不因包装不善而产生锈蚀、长霉、降低精度、残损或散失等现象。如有特殊要求可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
3.2质量大于500kg的产品或附件,应采用滑木式框架箱包装,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包装设计应根据零、部件或产品的特点,做到包装紧凑,防护合理,安全可靠。
3.3包装箱的外部尺寸和结构型式及质量应符合国内外运输方面的有关超限、超重的规定。
3.4产品包装环境应清洁、干燥,避免脏物沾污产品或影响产品表面质量。
4技术要求
4.1包装箱所选用的各种材料的材质和制箱要求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在储运时间短和保证产品不受损坏的前提下,(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也可采用简易包装。
4.2 装箱要求
4.2.1产品装箱时应尽量使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产品应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明显偏离中心的产品应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
4.2.2在不影响精度的情况下,产品上可移动的零、部件应移至到最小外形尺寸的位置,并加以固定。产品上凸出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另行封装,并标明记号,一般应固定在同-箱内。
4.2.3产品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标上记号,按特殊要求另行包装。
4.2.4附件箱、备件箱等应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并尽量固定在主机箱内的适当位置。
4.2.5产晶与包装箱内壁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与壁距离不低于30mm~50mm,与箱顶距离不低于50mm~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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