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862一2007.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model products.
1范围
QB/T 2862规定了模型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缺陷分类、抽样及合格判定原则。
QB/T 2862适用于工作电压不大于36V或不带电,预定供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收藏、玩耍或使用的模型类产品,包括静态或动态的航空航天模型、航海模型和车辆模型等。
对纯收藏型樸型产品的附加要求在附录A中给出。
本标准不适用下列产品:
一竞赛 专用模型:
非商业流通的模型产品:
内燃机驱动的模型产品:
风筝。
注:变压器和电池充电器不被认为是模型,即使它们随模型- -起提供, 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675-2003国家玩具 安全技术规范
GB/T 9286- 1998色漆 和清漆漆膜的划格 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 央军委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2005年]信息产业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本标准。
3.1模型model
外形或功能仿真度较高、且做工精细的供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收藏、玩耍或使用的产品。
3.2静态模型static model
无驱动机构的模型产晶。
3.3动态模型dynamic model
具有驱动机构的模型产品。
3.3.1电动模型electric model
通过电能驱动的无控制器的动态模型产品。
3.3.2线控模型line control 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