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151-2010.Art umbrella.
1范围
QB/T 4151规定了工艺伞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4151适用于观赏、演出或装饰用伞。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评 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SO 105-A02:1993,IDT)
GB/T 1733-1993漆 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 2003, ISO 2859-1:1999,IDT)
GB/T 2829- 2002周期检验计 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QB/T 3826- 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 (NSS) 法
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3产品分类
--按伞面材质可分 为丝绸、化纤、棉麻等织物或纸;
按伞的用途可分为观赏、演出、装饰;
-按开关伞形式可分为手开直骨工艺伞、自开直骨工艺伞。
4要求
4.1产品完整性
产品应完整,不应有零部件缺装、脱落。工艺伞结构见附录A.
4.2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为土8mm.
4.3安全要求
可接触的部位不应有伤害人体的锐角、快口、毛刺,铁丝头不得外露。
4.4整体外观
4.4. 1伞面外观
4.4.1.1伞面不应有 设计外的破洞,色泽-致(特殊风格除外),不应有污迹。纺织面料不应有跳纱且同- -点断经线和纬线总和不应大于4根;纸伞伞面应粘合平整,不应有漏粘和脱落现象。
4.4.1.2伞面绘画图案清晰; 印花无重叠;贴绣平服,无明显漏绣。
4.4.1.3锁边不得有漏边、 脱边现象。
4.4.1. 4伞面接缝不应脱离、 露边,不应有跳针、线头、断线,其针距密度为5cm内不少于13针。
4.4.2伞骨、伞杆
4.4.2. 1伞骨
4.4.2.1.1竹木伞骨应均匀, 裂槽不应超过1条,不应有毛刺、霉点、虫蛀,不应漏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