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828-2006.I-salt label prod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1范围
QB/T 2828规定了碘盐标志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专项资质要求、研发技术和质量要求。
QB/T 2828适用于碘盐标志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000- 1997防伪全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002- 1997防伪印刷产 品生产管理规范
GB/T 17004防伪技术术语
QB/T 2827-2006碘盐标志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 17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碘盐标志I-salt label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可粘贴或复合于加碘食盐包装袋上的统一的防伪碘盐证明商标。
4基本要求
4.1生产条件
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生产条件。
4.1.1生产场所、 环境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全封闭完整生产工艺的制作车间。生产环境、库房环境洁净度、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GB/T 17000- 1997的规定,并有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4.1.2人员
生产企业技术人员比例应不小于15%,并具备相应的资格:一线生产人员应持证上岗。
4.1.3基础设施、 生产设备
基础设施应满足生产所需的要求,生产设备性能合格,在用设备维护保养良好,设备配备率100%, .设备完好率不小于98%。
4.1.4原辅料
原辅料应符合标准和使用要求,生产企业有原辅料验收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