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902一2007 工艺蜡烛

QB/T 2902一2007.Art candle.
5.3蜡芯露出长度
取样品4支,用游标卡尺测量,能支应符合标准要求。以4支蜡烛中试验结果的最大值为最后测试结果。
5.4热稳定性
5.4.1主要仪器
恒温培养箱:精度+1C。
5.4.2测试步骤
取样品4支,平放在(35+1) C的恒温箱内,保持24h,取出恢复至室温,观察有无变形、变色现象。
5.5光稳定性
5.5.1主要仪器
a)光稳定性测定箱:密闭的带有散热装置的紫外灯箱:
b)紫外灯:波长365nm,照度500μW/cm'~ 600uW/em2。
5.5.2测试步骤
取样品4文,平放F光稳定性测定箱内距紫外灯200mm的正下方处,保持48h,取出观察有无变色现象。
5.6 产品放置稳定性
取样品4支,遂支放在10°的斜面上,观察在任意放置角度下有无倾倒现象。
5.7燃烧性能
取样品4支,在室温15C~25C、无强空气对流条件下,点燃蜡烛15min后观察其燃烧情况,直至完全熄灭。用钢板尺测量火焰高度,以4支蜡烛中试验结果的最人值为最后测试结果。
注:蜡烛燃烧性能试验按下述要求进行。
1)质量小于40g,燃烧至离蜡烛底部10mm停it:
2)质量大于40g,直径小F-60mm.雠燃烧2h个少你 l:1h,燃烧个离蜡烛底部120mm停止:
3)直径大于60mm,每燃烧Sh至少停1:h. 燃烧个离蜡烛底部20mm停lt.o
5.8燃烧时间
取样品4支,在室温15C ~25C、无强空气对流条件下,用计时器测量蜡烛从点燃至燃烧到离蜡烛底部10mm或20mm (参照(5.7注进行试验)所用的时间。
5.9燃烧余辉
取样品4支,在室温15C ~25C、无强空气对流条件下,点燃30min, 将蜡烛熄灭,测冠蜡芯熄火至无烟的时间:重新点燃蜡烛, 重复上述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最大值为最后测试结果。
5. 10 净含量
取样品10支称重,与标注净含量比较,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的规定。

QB/T 2902一2007 工艺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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