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243-2010.1,8-Cineole(Isolate).
6检验规则
6.1 1,8-桉叶素 (单离)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旋光度、酸值、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而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溶解度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半年检验一-次。
6.2验收单 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 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 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 3个~100个抽取2个; 100 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 ~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 -瓶留存备查。
6.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当供需双方对产 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许可证号及标准编号。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 包装
1,8-按叶素(单离)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镀锌铁桶或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