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001-2010 Basic requirement and evaluation of production condition for ship repair enterprise.
1范围
CB/T 3001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舶修理(不包括单项修理、航次修理、随航修理和船员
保养自修)的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3.3常规改装normal conversion (alteration)
增加或更换船.上机械、轴系和设备,或改变部分设备的布置,或修理船体结构和船上机械、设备、
系统等,本质上没有导致船舶的用途或类型、尺度或容量、功能或性能、水密分舱、使用寿命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船舶修理。
3.4常规修理ship normal repair
为使船舶保持原设计的功能和安全指标,根据法规或规范要求以及船体结构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技术要求,对船体进行除污或喷涂,对存在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的船体结构进行更换,对机械设备等进行正常维护保养的拆检和零部件更换等的修理。
3.5事故修理ship accident repair
船舶或装置、设备发生事故而使船舶损坏之后,为了恢复其原设计状态或者功能,消除事故对船舶安全运营技术状态的影响所进行的船舶修理。
3.6航次修理harbor repair; voyage repa ir
安排修船人员对船舶在港口内的码头、锚地所进行的修理。
3.7单项修理ship system service and repair
对船舶某项系统或设备的检查、保养和修理。
3.8随航修理at sea going ma intenance :
安排修船人员在船舶航行过程中对船舶所进行的修理。
4-般要求
4.1船舶分类
船舶分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