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3666-1999.
7.3.1离心 筛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检验。
7.3.2出厂 检验项目及要求
a.加工及装配质量检验应符合5.4和5.5条规定,其中加工质量允许检查记录;
b.空运转试验按6.5条 规定进行,其中噪音、振幅、温升测试允许每批抽- -台测出具体数值,测试结果应符合5.5.4条规定;
c. 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方法,检验结果应符合5.7条规定。
7.4型式检验
7.4.1当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或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进行型式检验。
7.4.2 型式检验的项目及要求
a.出厂 检验的项目,按7. 3条进行;
b,产 品性能检验应进行生产能力和筛选效率的测定,检验结果应符合5.3条规定,检验方法按6.1 ~6.3条规定;
c.产品性能试验在用户厂进行,当制造厂提供具有生产能力和筛选效率的用卢使用报告时,可免做产品性能试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产 晶标志内容包括: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产品的主要参数;
d.出厂编号、日期;
e. 制造厂~名。
8.1.2转子旋转 方向标志为红色简头,可采川标牌或徐谈标本,但与应固定或涂刷企离心筛传动侧墙板外淄面的明业位置上。
8.1.3商标与质量等级标忐视具体悄况而定,其标志河与其他标志内容合制-一个标牌,也可单独制造标牌。但均应固定在离心筛的明显位置上。
8.2包装
8.2.1离心 筛的包装应符合QB 842. 8的规定。
8.2.2随机供应下列文件:
a. 产品介格证3
b.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