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261-2008 Rules for drafting of marine standard products.
1范围
CB/T 3261规定了船用标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标门的基本要求、标记组成、编写方法、字符使用规则和编写格式等。
CB/T 3261适用于船用标准产品标元的编写
3.2产品标记至少 应有描述段和标准号段,特性段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有所取舍。
3.3应根据产品所规定的多个特性分别标记。产品标准中某个特性是唯--的时,可以不予标注。
3.4 型式是指同一种产品,按其形状、结构、特征的不同所划分的类别。一-个标准中,规定有两种以上型式时,应标注型式代号。
3.5同一 型式中有若于规格时,应标注规格代号。
3.6 同一型式或同一规格的产品,采用不同材料制成,需加以区分时,应标注材料代号。
3.7产 品标准中若有需要加以区分的其他特性时,应标注其他特性代号.
4产品标记的编写方法
4.1 一般规定
产品标记标往时,各段之间应空-个字符。在标记不同特性代号时,各代号之间可用空格或连宇符
(-)分隔,在不会引起设解时,也可不空格或不加连字符(-)分隔。
4.2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一般使用 简称。在使用简称容易引起混淆时,可使用全称。
4.3标准号段
标准代号与标准顺序号之间应空-一个字符,标准顺序号与标准年代号之间应用-个连字符(-)连接。
4.4型式代号:
型式代号宜用一个大写拉丁字母表示。当用-一个字母表示有困难时,可用多个字母(或数字)表示。
4.5规格代号
4.5.1规格代号 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可用一-个或多个参数值表示。
4.5.2规格代号 由两个以上数值组成时,各参数之间宜用符号(X)或(-)加以分隔。也可用一个字符分隔,在不会引起误解时,也可以不加分隔。通常情况下,计量单位相同的数值之间用(X)号,计量单位不同的数值之间用(-)号。
4.5.3用参数值表示规格代号时, 若字符过多,可用字母来表示某一-组符号. 例如:产品有三种规格,其规格分别是A=600X 100X10, B=800X 150X15,C=1000X200X20, 可分别用字母A. B. C表示,但标记方法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4.5.4表示一 个数值范围时,可用该范围的上限值或下限值标记,例如“20~25”这个范围可用20成25进行标记。
4.6材料代号
产品标注材料代号时,常用的材料可以不标注,但标记方法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5标记中字符的使用规则
5.1 标记由字符组成,字符应为字母、数字、符号或文字等。
5.2使用字母时, 应使用大写拉丁字母,但不应使用“I"、“0” 、“X" 三个字母,字母一般不应加脚注。
5.3使用数字时, 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5.4使用符号时, 应使用连字符(-),加号(+)、斜杠(/).乘号(x)、逗号(,)和小数点(.) .
在数据自动处理时,乘号可以用“※”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