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428.4—201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

GB/T 30428.4—2016.
1范围
GB/T 30428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与保障和外部评价。
GB/T 30428.4适用于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对监管区域、专业部门和岗位工作绩效进行的评价。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428.1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
GB/T 30428.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督中心supervision center
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管需求,实现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收集、审核立案,核查结案及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等职能的单位。
3.2
指挥中心directing center
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管需求,实现城巿管理案件对专业部门的派遣、协调督办,以及处置结果反馈等职能的单位。
3.3
[监管]案件case
数字化城市管理需要处置的部件或事件问题。
3.4
[信息采集]监督员person be responsible for information collecting and supervising在责任网格内从事城市管理问题巡查、上报、核实和案件核查等工作的人员。
3.5
受理员acceptor
负责接收、登记监督员上报和监督举报的问题,并向监督员派发核实问题、核查案件的人员。

GB/T 30428.4—201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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