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728-2015 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

GB/T 31728-2015.Portable luminaires with charging devices.
GB/T 31728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带有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
GB/T 31728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
GB/T 31728不适用于蓄电池可徒手拆卸的灯具,以及:
打算提供应急照明的灯具;
一打算用 在特殊场所的灯具.如存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灰尘、燕气或煤气)的地方;
一用太阳能充电装置充电的灯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000.1灯具第1部分:-.般要求与试验
GB/T4025--2010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
3-般试验要求
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应设计和制造得使其在正常使用时能安全地工作,对人或周围环境不产生危险。
除了整体部件以外,所有部件应符合该部件有关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如有的话)。
除非本标准另有规定,灯具应在10C~30C的环境温度下试验。
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应按交货状态进行试验。
4术语和定义
GB 7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
portable luminaires with charging device
一种带有充电装置和蓄电池的可移式灯具。
注:灯具组成的示意图见图1.
4.2持续式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maintained portable luminaires with charging device光源在充电状态和非充电状态都可以点亮的灯具。

GB/T 31728-2015 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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