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854-1996.Detail specification for elec tronic components Type CD26 fixed aluminium elec trolyte capacitors.
1.4 有关文件
GB 2693- 86《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一部分:总规范》
GB5993-86《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四部分:分规范固体和非 固体电解质铝电容器》
1.5标志
1.5.1电容器上应清晰地标出
a.标称电容量及允许偏差;
b.额定电压;
c.引出端的极性;
d.制造日期 (或代号) ;
e.气候类别;
f.制造厂商标;
g.型号。
1.5.2装有 电容器的包装应符合GB 2693- 86的1.6条的要求。
1.6订货数据
按本详细规范生产的电容器在订货时应清楚的提供下列内容:
a.标称电容量;
b.电容量允许偏差;
C.额定电压;
d.本详细规范的代号和型号。
1.7放行批证明记录
要求
2检验要求
2.1 程序
2.1.1鉴定批准程序应符合GB 5993-86的3.4条。
2.1.2质量一致性检验的试验一览表(表M)包括抽样、周期、严酷度和要求。分规范第3.5. 1条规定了检验批的组成。
注:①试验项目和性能要求的条款号引自GB 5993-86和本规范第一章。
②检查水平(IL) 和合格质量水平(AQL)选自IEC 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③表中:
p=周期(月数)
n=样本大小
c=合格判定数
D=破坏性的
ND=非破坏性的
IL =检查水平
④当详细规范中指明在电容器上采用压力释放装置时,该装置预定作用的效果(如轻微的着色或退色,轻微的湿润等等)不能认为是漏泄和(或)可见损伤。然而渗漏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