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320-2006 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规范

SJ/T 11320-2006.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market qualification class norm.
1范围
SJ/T 11320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划分与依据、条件及认定办法;规定了在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中认定有效投诉的条件、用途和办法,认定“黑名单”的依据、条件和办法。
SJ/T 11320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营业的各种经济性质的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110- -1997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
GB/T 10001.1- -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neq ISO 7001: 1990)
GB/T 1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 2000)
SB/T 10349- -2002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术语和定 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electronic informat ion products) market
具有统一经营管理方式与制度,主要用于并能满足进行电子信息产品的商品交易所需要的店内营业区域、附属场所以及商品营销设施所构成的空间。
注:交易市场一般也称为电子商城、电脑商城、通信市场、电子产品配套市场、数码广场、数码港等。
3.2
营业区域business area
顾客通道、门厅、售货单元区、商品展示区、产品体验或培训区、结算区、顾客休息区、公共卫生区、商务治谈区、消费者咨询与投诉接待区等消费者频繁光顾的室内场所的统称。

SJ/T 11320-2006 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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