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106-2013/ISO 22810:2010.Horology- Water-resistant watches.
4.1试验条件
试验前,转动、推拉或按压手表操作件,然后恢复到正常位置。整个试验期间,环境温度应为18 C~25 C ,除4.3.5中所述的试验外,水温应与环境温度相同。
4.2冷凝试验
本试验的目的是按以下方法检验手表的防水性:
a)将手表置于温度为40C~45C的加热板上,直至手表玻璃的温度与加热板的温度相同(实践中,加热时间根据手表的类型而变化);
b)将温度为18C~25C的水滴滴在手表玻璃上,或将相同温度的湿布或湿垫覆盖在手表玻璃上(见注2);
c) 约1 min后,用干布擦干表玻璃。表豉璃内表面出现凝雾的手表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注1:如果手表是在湿度饱和的大气环境中装配的,试验前的冷凝试验可能会出现并非因防水缺陷造成的凝雾。如果出现这种现象,应烘干手表再重新进行冷凝试验。
注2:对厚度超过2 mm的任何类型玻璃,水滴冷凝试验都是不可靠的。建议在手表上覆盖湿布或湿垫.
注3:如果凝雾在1min内消失,视为没有防水缺陷.
4.3浸水防水性试验
4.3.1总则
手表应经受以下四个试验。
4.3.2超压防水性
将手表完全浸人盛水的合适容器中,在1min内将容器内的压力升高到至少2bar的超压.并保持10min,然后在1min内将压力降至周围环境压力。
注:更高的超压值可由制造商规定并标记在手表上。
4.3.3浅水 防水性
将手表浸人深度为10 cm士2 cm的水中,保持至少1 h。
4.3.4操作件上施力时的防水性
将手表浸人深度为10 cm+2 cm的水中,在垂直于柄头轴线和按钮轴线的方向上施加5 N的力,保持5 min。(见图1)。
注:如可行,将柄头和按钮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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