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947.3-2008.Elctric bicycles-cell or battery and chargers Part 3: Li-ion batteries and chargers.
1范围
QB/T 2947.3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的术语、定义、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2947.3适用于GB 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简称电池组或电池)及其所用充电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828.1- 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12742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GB 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GB/Z 1333.1- 2001电动道路 车辆用锂离子蓄电池
QB/T 2947.1-2008电动 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
3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蓄电池术语、 定义和符号.
GB/Z 1333.1-2001中包括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1锂离子蓄电池组Li-ion secondary lithium battery
由一个或多个电池连接而成的可直接使用的组合体。它包括外壳、极柱端子和电子保护装置或控制电路。
3.1.2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用来表示电池电压的-一个适当的近似数值。
注l:由n只电池串联组成的电池的标称电压等于n乘以单体电池的标称电压。
3.1.3颛定容量rated capacity
在规定条件下,电池处于完全充电态所能提供的由制造商标明的容量值C2 (Ah) (安时)。即在规定条件下,充满电的单体电池或电池以0.2/2 (A)的标准电流的首次(不超过第5周)放电容量。
3.1.4实际容量discharge capacity
在规定条件下,充满电的单体电池或电池以0.2/2 (A)的标准电流或规定电流放电时实际放出的容